近日,市委组织部、市市级机关工作党委、市年度(绩效)考核办、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确定《2014年基层评议市级机关实施方案》,本市96家市级机关将接受年度基层评议。
《方案》指出,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、党的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以及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,根据2014年市委党建工作要点和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,结合市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此次评议。评议对象为纳入市级机关绩效考核范围的部门和单位(除驻京办),共96家。
《方案》明确,此次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的情况;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、专项整治情况;服务基层、服务群众的情况;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;队伍建设的情况。参评人员为市第十次党代会、市第十四届人代会代表,全市各区县、街道、乡镇,本系统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,以及其他基层群众代表。评议活动于2014年11月——12月进行。
评议活动由市委组织部牵头,市市级机关工作党委、市绩效考核办和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等参与,负责具体组织工作。纳入评议对象的部门和单位,将提交基本情况介绍、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、专项整治情况和自我评价等材料,统一在上海基层党建网相关专题页面发布,便于参评者了解。
据悉,基层评议市级机关的结果将向被评议单位反馈,评议表中相关的意见建议经汇总后也将以一定方式反馈相关单位。评议结果将作为党委(党组)领导班子综合考核、基层党建责任制检查、党风廉政责任制的重要指标,并纳入年度市级机关领导班子绩效考核。